工裝定做的費用,應該由誰承擔?
前幾天有客戶問明豪 :工裝的費用,應該是企業(yè)承擔還是應該要員工來承擔?相信大家一定也產生過這樣的疑問。今天明豪 就從法律法規(guī)出發(fā),來解答這個問題。如果有什么疑問,可以給明豪 留言。
濟南工裝定做費用公司與員工之間建立的是勞動關系,員工為公司提供勞動,而公司支付員工報酬,不存在有企業(yè)售賣物品給員工的權利義務。假設工作中必須使用到工裝的,那這就屬于工作必須的勞動條件,應該由公司無償提供;假設工作中不必須使用工裝,而是公司為了精神面貌和企業(yè)文化統(tǒng)一發(fā)放,那通過工裝獲得利益的也是公司,同樣應該由公司承擔購置費用。
有些特殊行業(yè)的工裝價值比較高,如高級酒店的工裝往往一套就價值好幾千??紤]到員工流動性大,一旦惡意不歸還工裝,會給造成公司較大損失。實踐中常有一些公司要求員工交服裝押金的情況。
濟南工裝定做需要說明的是,這與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九條規(guī)定的“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……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”并不完全是一回事,這一點在不少地方的司法實踐中也得到確認。當然,離職后員工必須能夠憑工裝要求退回押金,否則就是違法的。